本报讯(通讯员 刘春蛟)为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推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该院对县汽车客运站、公共停车位、运动场馆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以及道路中的盲道、缘石坡道等设施进行摸底走访,发现县城人行道上没有铺设盲道,盲道不连续、不平整或有破损,存在被共享单车或电动自行车占用现象,人行道灯控信号无语音和辅助提示、部分公共场所没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通道不防滑等隐患突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积极与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对接,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提出整改建议。部分监管部门当场对发现问题的涉案点进行了维护整治。
此次活动共督促监管部门清除盲道上的垃圾箱、电动车、商场的移动护栏等障碍物6处,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无障碍坡道3处,设置无障碍指引标识7处,设置无障碍车位1处,让无障碍设施真正“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