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常兴镇
依法理财 构建“阳光财政”
  本报讯(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 杨明华)“我们村今年公开的每笔账目与所做的实事完全相符。”11月2日,汝南县常兴镇西王庄村84岁的老党员王乐意对村里公开的账目竖起大拇指。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汝南县常兴镇纪委把村级财务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理财,实行“阳光运作”,构建“阳光财政”。
  “阳光”下审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阳光”下管理。会计报账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经办人章、审批人章、村财务专用章,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开支一律不得入账。
  “阳光”下支出。对经费开支的去向、用途、金额都要及时公开,严令禁止镇对村级集体资金挪用、截留、强行摊派。“阳光”下监督。建立集体资产管理档案,设立集体财产物资登记簿,实行专人保管,每年进行一次盘核,做到账目相符。
  “村财镇管”,阳光操作,规范了村级账务,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每笔资金都用在民生实事上。仅今年前10个月,该镇投资民生工程资金1000多万元,为群众办理道路、文化广场、人居环境等实事1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