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姚建勋)7月30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冒险扑灭起火电动三轮车的事迹在当地传为美谈。
当日上午7时10分,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勘查完交通事故现场驾驶警车返回途中,发现一位老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后车斗底部突然起火,但老人并未察觉,仍然驾驶冒着浓烟的三轮车继续行驶。
形势十分危急,如果电动三轮车继续燃烧,随时可能出现电池燃爆的危险。民警迅速驾驶警车将电动三轮车截停,喊话老人快速下车避险。
在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民警迅速拿来灭火器,冒着危险冲向前,对着起火的电动三轮车底部快速喷射。不到两分钟,火势被快速扑灭。经民警现场初步判断可能是电动三轮车电机过热引起的自燃。由于扑救及时,驾驶人不但得救了,电动三轮车也仅有底部电机被烧损较为严重,其他零部件和车身受损并不大。
在确认电动三轮车火险彻底消除后,民警才驾驶警车离去,并再三叮嘱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夏季天气炎热,车辆容易发生自燃、爆胎,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前,一定要做好车辆轮胎、电机、电池等重要零部件安全检查,提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燃、爆胎等事故发生。
临走时,老人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交警同志,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你们及时冒险相救,不但车辆保不住,说不定我这条命也会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