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文 齐 ,身 份 证 号 码 :41282319641215211X,于 2010年5月28日向我行贷款并与我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现我行将对杨文齐享有的上述债权中的16.974952万元本金债权于2022年7月4日起依法转让给遂平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徐 莉 ,身 份 证 号 码 :41282319781215002X,于 2009年10月13日向我行贷款并与我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现我行将对徐莉享有的上述债权中的29.37万元本金债权于2022年7月4日起依法转让给遂平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赵 永 涛 ,身 份 证 号 码 :412823197703061634,于2018年1月16日向我行贷款并与我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5万元,现我行将对赵永涛享有的上述债权中的1.569636万元本金债权于2022年7月4日起依法转让给遂平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周 俊 华 ,身份证 号 码:412823197405078091,于2011年3月31日向我行贷款并与我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现我行将对周俊华享有的上述债权中的12.66396万元本金债权于2022年7月4日起依法转让给遂平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