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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泌阳县纪委监委
规范线索处置 提高办案效率
  本报讯(通讯员 高 鑫 赵弘正)近期,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岗位实际,着力督促承办人关于案件的办理工作,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流转效率。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督促办理工作,建立、更新督办台账,确保案件办结情况一目了然。对未及时处置的问题线索,采取电话督办、当面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合理、及时处置;对受理时间久、进展缓慢的案件下发督办函,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的案件,提交协管领导专题督办,分析研判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推进案件办理工作。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把问题线索、处置时限、案件办结时限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对超期未处置、未办结的,扣减考核分数。明确督促办理范围,由承办单位对线索(案件)大起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压实办结责任,经多次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办结的,县纪委监委对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