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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8日
整合工会内外资源 解决职工法律纠纷
——汝南县总工会创新举措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侧记
  

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吴 予


  “幸亏俺进对了门、找对了人,不然,不仅要不到这么多赔偿金,还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手。”3月25日,丁义等5人特意到汝南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致谢。这起由汝南县总工会发挥法律援助作用,通过“法院+工会”维权模式,解决该县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职工因广告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最终以企业方支付违约金5.5万元得到完美解决。
  “近年来,汝南县总工会以职工为本,依法维权,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帮助职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23起,参与清欠职工工资14起,法律援助53起,协调解决侵权行为31起,涉及职工4037人,给这些劳动者家庭伸张了正义。”汝南县总工会副主席张里在接受采访时说。
  “法律援助专业性强,受理、办理、归档、结案,每一个流程都要付出心血。”张里说,“经过近年来汝南县总工会的探索,‘法院+工会’维权模式已成为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有难必帮、有诉必接、有访必查、有案必援是工会法律援助的努力方向。该县总工会在帮扶中心单设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增设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同时,建立受理、审查、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实施一站式服务,职工有需求,第一时间就能得到帮助。该县某制造企业一条生产线搬迁至邻县子公司,部分职工因家庭原因不愿接受异地安置,企业采取让职工每天按时打卡只发基本工资的方式引发26名职工群访。接到职工们的求助后,该县总工会相关人员联系了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安抚了工人。
  近年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仅靠工会原有的调解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为加大职工维权力度,该县总工会创新方法,组建职工法律顾问团,常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从事此项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议庭,在基层工会中,选聘了32名工会干部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工会编外法官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中起到重要作用,我们比较注重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张里说。该县总工会积极利用社会资源,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团和职工法律援助调解员队伍,如该县东官庄镇工会,由7人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在2019年至2022年初,成功调解劳资纠纷4起、侵权行为11起,协助司法部门处理案件3起。
  据统计,目前,该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法律援助人员95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守在帮扶中心等职工上门是一种工作方式,主动到基层、到职工中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则是一种工作态度。”张里说。在开展法律援助中,汝南县各级工会采取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积极为劳动权益受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该县总工会劳动保障部和帮扶中心的干部,用板车拉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河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宣传板面和印刷品,到企业巡回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与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法院+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设在工会帮扶中心,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职工维权接待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协调纠纷、代起草诉状,推动职工侵权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解决职工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是个‘暖心工程’,只有充分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实现维权效益最大化;只有勇于探索和创新,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不断深化发展;只有坚持服务职工,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发挥应有作用。”张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