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冉
“我们通过对卢某心理咨询调研问卷的分析,发现卢某行为偏激,存在严重心境障碍抑郁发作症状……”
近期,在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一名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干警从心理服务的角度向听证员汇报了对犯罪嫌疑人卢某的综合分析。
2019年7月27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卢某先后盗窃两轮电动车2辆,共价值2500元。卢某被移送审查逮捕过程中,主动坦白其连续盗窃就是为了进看守所,躲避生活的不如意。承办检察官遂安排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干警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卢某认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和行为过错,表示会积极面对生活。
“卢某到案后,如实坦白了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已退还被害人物品,取得被害人谅解,经过心理疏导已无社会危险性,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以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该县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唯一县级联系点的实际,积极延伸“心理服务+”适用范围,将心理服务运用于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中,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共参与公开听证3次,大大提升了听证质效,进一步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