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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2日
这一躬,致谢检察官

记者 梁灵芝 通讯员 朱焕杰

  “检察官对女儿的救命恩人作不起诉决定,我代表全家给您鞠躬!”9月27日,市民王霞和被不起诉人刘涛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爱民表示感谢。
  3月22日21时,市民刘涛驾驶汽车行驶至新蔡县蔡州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0.1mg/ml。当时正处于疫情期间,刘涛于次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该案于7月20日移送检察机关。
  然而,当检察官了解到刘涛涉嫌酒驾事出有因时,不禁沉思起来。原来,当日,刘涛午饭时在家喝了两瓶啤酒,疫情期间,他原本也没打算外出。谁知当晚7时,邻居王霞的孩子玩耍时不慎摔倒,出现头晕、头痛和四肢无力的症状,王霞遂请求刘涛开车把孩子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为了及时抢救伤者,刘涛二话没说,开车带着王霞母子去县人民医院。途中被交警查获,交警用警车护送孩子到医院抢救,并把刘涛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承办人认为,刘涛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是出于抢救病人的紧急情况下而醉驾,不具备法定从重情节,经检委会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对刘涛不起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承担打击犯罪的职责,也要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更要让群众从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徐爱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