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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市消协发布节假日期间六大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王晋才)根据近几年的消费投诉热点,市消协发布中秋节、国庆节六大消费警示。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如果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旅游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 
  

疫情期间外出旅游要多留心


  中秋、国庆长假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尽量不要选择出国旅游。在国内旅游时,消费者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应佩戴好口罩,同时尽量减少触碰公共设施。出行前应通过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尽量避免去人员过于集中的公共场所。在游玩过程中,尽量选择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室外景区,并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消费者外出旅游要选择干净卫生、通风良好的餐厅就餐,尽量错开用餐高峰,严格执行分餐制。旅游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人身安全伤害的发生,可以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在购物环节中,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拒绝强制消费行为。

慎重选择高价月饼


  购买月饼及其他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信誉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购买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还应检查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变质现象等。对于过度包装、花样翻新、另类、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要慎重选择。 
 

餐饮消费要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中秋、国庆长假期间,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会较多,消费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具卫生;其次,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菜肴,避免浪费,提倡“打包”,做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新时代消费者。 
 

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时间期限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是网络购物的高峰期,消费者在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时,要特别注意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等也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预付消费暗藏风险 当心自身利益受损


  近年来,部分发卡商家诚信缺失,许多消费者手上的预付卡一度变成了“糟心卡”,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连续多年被列为我市当年度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费(购物卡、储值卡等)业务时,首先要明白预付卡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发卡人关门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办理预付卡需谨慎,如果必须使用预付款消费,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一次充太多钱,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老年人不要轻信上门推销的产品


  近几年,市消协陆续接到一些老年消费者投诉,反映有外地人在他们小区推销产品,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票据上的电话是外地号码打不通,联系不到卖家。市消协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这些经营者往往是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没有固定营业场所,一旦出现问题,找不到卖家无法解决问题。二是老年消费者如果需要智能马桶盖、净水器或其他产品,一定要到大型商场或专卖店进行购买,出现问题方便维权。三是老年消费者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