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甘素启 苏建召)9月7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带领该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一起走进确山县水利局,就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护河机制作用,与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及河长制办公室人员进行深入座谈。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职能的衔接,提升水利领域行政执法水平,5月20日,确山县建立了“河长+检察长”护河机制。
座谈会上,检察机关就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河长+检察长”护河机制建立的重大意义、近年来确山县行政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向对方进行了通报。该院有关负责同志重点阐述了检察行政公益诉讼重在通过检察监督助推行政机关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目的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座谈中,双方紧紧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护河机制作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最后,双方当场创建了“河湖卫士”微信联络群,初步形成了定期召开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办理制度、定期巡查问题整改反馈机制等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座谈会的召开为今后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护河机制作用,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