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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张朋伟)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及时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
  2015年,原告王某与被告苏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均外出打工并分居,互不尽义务。原告王某曾起诉与被告苏某离婚,后王某为了子女撤回了诉讼,撤诉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并未缓和。2020年,王某又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分歧较大,对立情绪严重,庭前调解未能成功。庭审结束后,该院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就本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坚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理、调解全程,坚持把消除对抗、综合感情、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坚持用柔性司法实现法律的刚性要求。2019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1136件,调解撤诉565件,调解率达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