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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法院化解兄弟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赵彧魏世成)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兄弟反目成仇的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7月,申请人耿老四与被执行人耿老大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鱼塘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申请人耿老四所有,耿老大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阻碍甲方管理使用鱼塘。被执行人耿老大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占用了部分鱼塘并在旁边盖羊圈。在多次商议无果后,耿老四决定起诉耿老大,由此兄弟反目。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耿老大拆除羊圈,并恢复鱼塘原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耿老大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耿老四向新蔡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希望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几次调解,耿老四同意耿老大占用羊圈土地建设的大门不再拆除,耿老大同意履行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