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彩票、股票、投资基金等权益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当前,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尤其以下四类要更加注意防范:
网络投资:通过在网站注册信息,以虚假项目和高额利息作诱饵,欺骗大家投资。投资资金直接流入网站账户,以借贷、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此类违规网站一旦被查,立即关闭,卷款潜逃。
虚拟货币:打着“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旗号,在网上进行售卖,号称与真实货币具有一样的流通价值,可用于购买商品等,其实质是“借新还旧”“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极有可能变成真金换假币,真金白银竹篮打水一场空。
消费返利:原本是常见的促销手段,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打造成传销骗局或者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欺骗老年人投钱,消费几千元、返利上万元,投入少、回报高,其实就是传销诈骗。
农业合作社:名义上是合作社,实际上吸收农民资金回报高额利息,进行吸储放贷、高息揽储,甚至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变身“山寨银行”,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三、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1.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
2.投资理财时要看是否合法、有无经营资质,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查询相关企业不良记录。
3.对理财承诺的利息对照银行利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4.对他人的极力拉拢和反复劝说,要及时告知家人,并向专业人士或政府部门咨询,不要贪图高利,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