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李章留)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扶贫产业扶持项目企业与村委的租赁合同案件,有力保障了扶贫产业扶持项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8年12月,原告平舆县老王岗乡老王岗村村委与被告某布艺加工店法定代表人房某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3年。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被告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厂房租金,并保证企业应有不低于总务工人数30%的贫困人员参与务工。因被告经营效益不佳,于2019年下半年歇业两个月,日常务工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贫困户仅有2人,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贫困人员比例,且至被起诉时被告仍未缴纳2020年厂房租金。
今年4月,平舆县人民法院干警在老王岗村扶贫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为老王岗村村委提供法律支持。为顾全脱贫攻坚大局,该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依托速裁调解专班,配备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深入厂房、村委,针对双方争议的租金、厂房问题展开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除了租赁合同,在一周内清场完毕,将车间交付给村委。随后,老王岗村委与另一家扶持项目企业签订合同,实现了产业扶持项目投资转产,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