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胜娇 李娟)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阳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王某等人在遂平县阳丰镇某梨园打工,与当时负责招工的某村村民晏某达成口头协议,工资约定每天40元,按天结算。后王某等人多次催要,晏某一直避而不见。今年4月,王某等人一纸诉状将晏某起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了尽快让他们拿到工钱,承办法官随即带领书记员一起到相关部门查询被告晏某的住址信息等情况,发现被告晏某系驻马店市某保险公司的员工。时值中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当即前往该保险公司,找到被告晏某后,向其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手续,并向其讲明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最终晏某同意支付王某等人的工钱,并当场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