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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及时发放司法救助款
  本报讯(通讯员 郭旗)4月2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驿城区胡庙乡龚楼村,把司法救助款送到了孙老汉手中。
  事情追溯到2018年8月,孙老汉跟随汝南县陈某某在驿城区胡庙乡龚楼村看工地。2019年2月1日,陈某某支付给原告孙老汉工资5000元,尚欠原告工资4000元。2019年10月9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某三日内支付孙老汉劳动报酬4000元。
  孙老汉向汝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调查发现,被申请人陈某某另有30余万元债务,已经在其他法院执行中,而孙老汉家庭非常困难,孙老汉得知情况后非常焦急。该院执行局负责同志对此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指示办案法官立即向有关机关请示,为孙老汉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款拨付下来,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特事特办的原则,执行法官将执行款提出后,到孙老汉家进行发放,为困难群体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