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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攻坚办对环境污染行业复工复产提出相关要求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韩俊超)眼下,我市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和餐饮行业陆续复工复产。这些行业复工复产需要满足大气污染防治的哪些条件?近日,市环境攻坚办出台一系列措施对这些行业复工复产大气污染防治提出相关要求。
  工业企业。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规定开展大气污染物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全面落实“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监控安装到位,粉状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生产过程中做到污染物全部稳定达标排放。
  施工工地。施工工地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执行,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全部湿法作业、视频监控安装规范合格,严格执行“开工复工制度”,规范设置“三员”管理公示牌,施工过程做到“十个百分之百”。
  餐饮业。餐饮业的油烟净化装置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产品合格、排放达标、外观整洁、清洗台账规范等要求;餐饮业的油烟净化装置的选型、安装、运维、监管等,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油烟排放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散乱污”、黑加油站。认真执行市环境攻坚办《驻马店市“散乱污”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要求,属于关闭取缔类的一律关闭取缔到位;符合搬迁整合类的在搬迁整合完成之前严禁复工复产,符合提标改造类在提标改造任务完成之前严禁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