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伟 通讯员 王梅枝)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春季开学做好各项准备。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打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真正把开学前、开学当日、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广大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将在3月1日之后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科学制订开学方案并报请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批准后施行。在分期分批开学的学生中,高三、初三学生可先开学、返校。各县区、各学校提前做好准备,现在外地的高三、初三学生及教师,征得现居住地和就学、任教实际所在地的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可有序返回,并注意路途中安全防范。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以上,通过填写健康日记、健康日志或健康手册等方式,如实记录每天测量的体温及健康状况,并经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名,开学时要提供学生健康监测原始记录。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网格化”“单元化”“人盯人”的办法,对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人建立健康台账、健康档案,精准掌握其假期行踪和身体状况,做到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开学时,全体师生应提交开学前14天的体温监测、居家隔离情况等健康监测原始记录(学生须有家长签字)。其中,在疫情防控期间,到过武汉或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与疫情高发地区人群或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曾经确诊或留置观察的教职工、学生(含家长有此类情形的),还须提供社区或医院出具的居家隔离证明(至少在开学前隔离14天以上)。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3月1日以后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延迟开学期间,要按照停课不停学要求,切实加强网络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学生开展网络课程学习,确保网络教学质量。要教育引导学生统筹安排好学习、休息的时间,加强居家期间身体锻炼,保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