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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驻所检察工作机制 促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实
  本报讯(通讯员李宪中张基伟)今年以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使认罪认罚为切入点,创新三项工作机制,为认罪认罚提供制度保障,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入所告知,建立定期反馈机制。该院制作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列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权利保障,在入所收押时第一时间将告知书发给在押人员,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收集在押人员自愿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情况。制作在押人员申请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表,每周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实施定期反馈制度,提高了刑事检察部门办案效率。
  定期宣讲,建立联络机制。为了让在押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一个更加准确的认知,驻所检察官联合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通过看守所广播系统向在押人员讲解认罪认罚制度相关法律知识,从法律内涵、程序规定、法律后果等方面为在押人员进行讲解。同时,将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汇总后,制作认罪认罚制度宣传页发到每个监室,在每个监室中确定一名文化程度较高的在押人员为联络人,收集各在押人员问题后报告给管教民警或驻所检察干警,驻所检察干警负责对在押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定期谈话,建立认罪态度动态跟踪机制。针对认罪认罚的在押人员,驻所检察官坚持谈话次数不少于4次,即入所后必谈、签署具结书前必谈、开庭前必谈、法院判决后必谈,及时掌握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在押人员心理动态,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让他们从心底真诚悔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平时的日常谈话中,驻所检察官还注重紧盯重点人员,时刻跟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年老体弱、身体残疾、思想不稳定等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创新机制开展以来取得明显成效。随着驻所检察三项创新机制的落实,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工作稳步提升,原来一些拒不认罪悔罪的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在三项创新制度的影响下真诚悔罪,积极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逐月提升,认罪认罚工作稳步推进,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提升。至目前,在遂平县看守所及社区服刑的人员中,没有发生一起又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