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朱焕杰)“诉前检察建议促三项水污染治理措施提前出台,且加速城区生活污水的治理,附近居民不再遭受刺激性气味侵扰,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近日,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局长在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座谈会上说。
7月15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县城东区闫港有大量刺鼻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辖区内洪河中,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办案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同时委托县环保部门对提取的生活污水水样进行监测,监测显示COD超标1.4倍、氨氮超标16.9倍、总磷超标0.925倍,水质类别为劣五类。该水是老城东南部居民区生活用水汇集到闫港,直接排入洪河造成水体污染,给下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及时立案。
7月26日,该院根据《行政诉讼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于次日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一是积极履职,组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有效机制,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住建局于7月3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存在大量未处理生活污水的来源进行认真排查。经排查、剖析、总结,查找出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雨污混流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污水处理厂工艺和设备改造进度,加大老旧小区和有关单位雨污混接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经过近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县住建局采取埋设管网等方式,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进行改造,确保老城区生活污水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局将分时段逐步对城区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并制定《2019年新蔡县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新蔡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新蔡县城区排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治理水污染。9月6日,该局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回复,闫港污水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成。
他们整改得怎么样、整改是否彻底?该院于9月19日进行了回头看,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施工部门及人员、周边群众、查看现场及工程设计资料等,证实县住建局已修建多道拦水墙、埋设不同直径的管网共400多米,闫港排污口已断流,污水已通过市政管网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至此,闫港污水非法排放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