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洋)今年以来,开发区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工作机制,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健康成长,保障困境儿童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更好关爱保护进而快乐健康成长。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建立分管民政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民政、教育和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开发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组织召集成员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推动各部门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推动关爱保护工作。各乡(办事处)对照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列出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文件政策及时出台。结合实际先后出台《开发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发区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预警排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救助保护机制。同时,开发区民政局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儿童服务中心”等专门关爱保护服务场所,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享有温馨的亲情关爱;组建“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知心哥哥”“知心姐姐”队伍,通过与结对儿童面对面交谈、与结对儿童家长交流、与结对儿童共同生活等方式,在生活、学习、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足够的帮助,形成合力监护整体格局。
动态管理台账健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行为情况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据统计,开发区共有留守儿童17人,困境儿童30人,社会散居孤儿4人。
关爱保护措施有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医疗、居住等基本需求,及时发现处于生活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将他们及时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年龄超过18周岁的在校就读孤儿和困境儿童,仍享受孤儿、困境儿童相应政策待遇;对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950元,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