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正杨 黄伟)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正阳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刘某因外出打工不能到庭参加庭审,为了推进案件审理,经主审法官认真研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后,将该案的庭审程序通过微信视频系统进行。主审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建立微信群,之后就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整个庭审经过一个多小时才结束。
微信视频庭审中,各方当事人之间互相可视,交换的证据也通过视频进行。据了解,该院互联网法庭与科技法庭无缝对接,互联网法庭集庭审直播、多媒体证据展示、庭审记录、庭审点播等功能于一身,利用摄像头、同步刻录机、电子背景屏幕等设施,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还可自动进行视频、音频、多媒体证据等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与存储,完整记录庭审各阶段音频、视频数据,可以实时保存庭审笔录,并同步刻录备份庭审全程音频、视频信息。
“微信法庭”既让不便出庭的当事人通过微信渠道进入庭审程序,又可通过在微信视频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庭审直播、同步录音录像等系统,有效保障了庭审程序在法律规范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