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聂海博)近年来,遂平县把解决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扶贫领域越级上访案件。
信访渠道突出“广”。强化扶贫信访政策宣传,畅通扶贫信访渠道,着力形成“变堵为疏、开门接访”的扶贫信访格局。一是开展社会宣传。印制《遂平县扶贫领域举报方式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载体宣传扶贫信访政策,全面公开县委书记、县长、县扶贫办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电话,并将民政、住建、教育、卫健、纪委监委等部门咨询电话一并公示,确保群众咨询有门、诉求有路。二是领导挂牌接访。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县四个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天到县、乡信访接待室轮流值班,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随访随接、有访必接。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待贫困群众咨询和信访120余人次。三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开通扶贫信访专属邮箱,设置扶贫信访受理微信平台,并在县、乡、村安装了230个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信箱,在县信访大厅开辟了扶贫领域信访“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县内各扶贫信访平台共收集扶贫信访线索173条,均已解决到位。
机制建设突出“全”。坚持扶贫信访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导向,成立了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乡两级成立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健全以规范干部和信访人为主要内容的双向制约制度,出台了《遂平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善了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督办、回访、通报等相关工作配套制度。同时,由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整合县纪委监委、公安、信访、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力量,定期召开扶贫信访联席会议,扶贫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分流处置突出“快”。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信访处理相关要求,做到即收即办、当日呈批、即时分流。承办单位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并向县级有关部门汇报处理情况。对于县级及以上反馈的问题,进行优先处置,由相关县处级领导牵头,实行“一个事项、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事一策、一包到底”的模式开展工作,确保各类扶贫信访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处理,确保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极大程度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发生。对于群众反映的扶贫信访问题办理完成后,做到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不积压、不拖延,不断提高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问题核查突出“实”。始终把提高扶贫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放在首位,对于集体上访的信访事项、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到县级上访的信访事项、两次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信访事项及反映扶贫干部违法违纪的信访事项,抽调县纪委监委、信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及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核查组,深入乡、村对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询问访谈等形式进行核实,并在调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责任领导报告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
矛盾排查突出“细”。一是抓排查。把扶贫信访问题专项整治与“五个遍访”相结合,利用每周固定走访日,组织全县机关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利用“村夜商”形式研究处置办法。二是早化解。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研究具体政策,有针对性进行化解,确保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问题不出县”。三是消隐患。制订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标”“对账”“对人”进行系统整改。
处理问责突出“严”。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主动出击、严字当头,对群众举报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类问题线索,按照党纪政纪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缴有关扶贫资金,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优亲厚友、平衡照顾、把关不严类问题线索,不但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9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2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