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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6日
公告
  石 亚 凡 ,女 ,身 份 证 号 :412801198908150864,原汝南县梁祝镇中心学校教师。因其长期无故旷工、失联脱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依照学校申请,经汝南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石亚凡的人事聘用关系。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复核、仲裁,复核、仲裁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
  汝南县教育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