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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4日
河南省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规范和推动献血工作,建设健康河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献血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自愿无偿、保障安全的原则。
  本省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鼓励、支持、褒奖自愿无偿献血行为,倡导全社会尊重、关爱献血者,树立献血光荣、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提倡符合国家规定年龄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鼓励适龄健康公民多次、定期献血;鼓励稀有血型健康公民献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