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朱可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立足涉农司法服务实际,坚持“调解优先、保障生产”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农资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体谅农户生产实际困难,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农户陈某从辖区某农资经营部购买化肥后,农资经营部依约完成货物交付。经双方共同结算,陈某共计欠付化肥款6600元。后经农资经营部多次催要,陈某仅支付货款2835元,剩余3765元始终未能结清。多次协商无果后,农资经营部将陈某诉至该院。
案件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开展全面调查,深入核实纠纷背后的实际情况。经走访了解,陈某未能支付剩余货款,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当年庄稼歉收,家庭经济状况陷入暂时困难,实在无力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
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和农户的实际处境,承办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的机械办案方式,而是把柔性调解放在优先位置,主动搭建双方平等协商的沟通平台。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陈某释法明理,清晰说明农资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督促其依法履行诚信履约义务;另一方面也耐心向原告农资经营部说明农户庄稼歉收的实际困境,引导其体谅农户的临时难处,为对方留出合理的履行期限。经过多轮细致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农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是该院践行“冶铁铸魂·海棠润和”文化品牌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套用裁判程序,而是立足涉农纠纷特点,灵活开展调解,既守住了法治底线、保障了农资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益,又兼顾了农户的实际生产压力,为辖区农业平稳发展注入了实实在在的法治动能。
据了解,该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定位,持续加大涉农纠纷多元调解力度,把柔性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常态化开展涉农普法宣传、巡回审判、诉源治理等便民举措,在春耕秋收等关键农时节点主动下沉一线,精准防范化解土地流转、农资购销、粮食交易等领域的涉法风险,以更优质、更暖心的司法举措护航农业生产,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