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从方案设计到数据发布,环环相扣、严格把关。本文梳理九大关键环节,带您读懂农普全流程。
第一步 制定普查方案(2026年7月前)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农普办制定《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第二步 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2026年7~8月)
导入国务院农普办统一电子地图,由县农普办组织乡、村普查人员核定边界、划分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并制作普查区地图,对标绘范围内涉及普查对象的建筑物标绘并填报信息。
第三步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6年6~12月)
1.人员选聘:从社会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借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2.业务培训: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开展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步 实施清查摸底(2026年9~11月)
1.编制底册:收集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生成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底册。
2.全面清查:按“有户(单位)就查”和“有地(设施)就查”相结合办法开展。
3.查疑补漏:对新增单位、跨普查区经营的户或单位、清查数据与底册差异情况等查疑补漏。
4.数据审核:在清查数据上报过程中,及时汇总、审核,发现问题回访复核。
5.数据检查与评估:抽取部分普查小区,逐户调查核对。
6.数据验收:逐级验收后,国务院农普办全面审核清查摸底表,建立全国清查数据库。
第五步 编制普查名录(2026年12月)
1.抽取填报农户普查表长表样本:国务院农普办根据全国清查数据库,按农户抽样方法统一抽取约10%农户填报农户普查表(长表)。
2.普查名录编制:根据全国清查数据库及样本抽取结果,整理形成农户普查表(短表、长表)登记对象名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登记对象名录。
第六步 开展普查登记(2027年1~5月)
1.登记准备:国务院农普办将各类普查登记表部署至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2.数据采集:农户表由普查员持手持移动终端入户填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采集或单位自主填报;乡镇表、村表分别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委会通过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填报。
3.查疑补漏:对登记中新发现的农户或单位补充登记,确保不重不漏。
4.数据审核:基层数据随报随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核实修改。
5.数据核查和验收:县级农普办抽选3~5个普查小区核查数据质量,各省级农普办组织数据验收。
第七步 事后质量抽查(2027年5~6月)
国务院农普办全国统一抽取一定比例普查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
第八步 数据评估与发布(2027年6~12月)
1.数据质量评估:结合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等,对主要指标和分地区数据比较分析,评估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普查数据发布:按规定以公报形式向社会发布主要成果。
第九步 普查资料开发(2028~2029年)
建立数据库、开展分析研究、编印普查资料、整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