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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7日
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驿政文〔2026〕44号),驿城区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胡楼村G328北侧,土地产权 证 号 为 :确 国 用〔2012〕第74094YDB13号,土地登记面积为273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公告期限为10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果对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存在异议,请于公告期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注销上述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联系电话:0396-2915007
  0396-2915063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