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坡村从古沿用至今。
□ 张 朝
近日,记者赶赴确山县刘店镇古庄村,在村中路旁,有一块杂草丛生之处。经村民指引,此处便是东汉名士范滂的归葬之地——范滂墓。该墓碑自中间纵向断裂,右上碑角残缺,“范滂”二字损毁严重,其余字迹则相对清晰可辨。
现存残碑上的清同治年间字样,印证了当时确山县令重修范滂墓、重立墓碑的史实。碑文中清晰可见“清同治七年岁次戊辰冬月”。据《确山县志》记载,清同治年间确山知县为戴文海,据此可推断,戴知县是范滂的崇拜者,立志成为像范滂一样的官员,因此在上任之初,便主持修葺了范滂墓。
在古庄村,几位年长村民回忆,范滂墓毁于数十年前。据他们描述,墓室原有两扇石门,墓中还曾出土过小陶人、陶鸡、陶狗等。如今,除残碑外,仍留存一扇石墓门,门体构件上的朱雀花纹依稀可辨,纹路古朴,尽显汉代工艺特色。
有关史学家考证,汉代墓室双墓门多有固定规制:左门绘朱雀,象征南方、阳气与祥瑞;右门绘白虎,象征西方、镇煞与辟邪。从古庄村现存墓门的朱雀画像来看,可推断该墓葬为汉代所建。有村民回忆,曾有一扇与现存墓门对应的另一扇石门,早年被丢弃于附近河边,历经岁月侵蚀,如今已踪迹难觅,推测该石门便是规制中的白虎门。
古庄村向南不远处有“范滂坡”村,村中世代流传着村民为范滂守墓人后代的说法,延续着对先贤的缅怀之情。
据确山县史料记载,该墓地呈正方形,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其中墓冢面积约400平方米,高出地面约4米。历史上,该墓曾多次遭到破坏,一次村中修建水利沟渠时,墓冢封土被取用,墓葬遭到严重损毁。墓穴里共出土上百件文物,包括石猴、石马、护心镜及小型陶制品等陪葬品和石条方门。
1983年,确山县人民政府将范滂墓列为全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墓冢四周400平方米为保护区,使这一历史遗迹得以留存,用以昭示后人。
史籍记载中的范滂
明万历《汝南志·古迹》:确山县记载,征羌故城,在县东,汉所置县。范滂,汝南征羌人,东汉时期大臣、名士,与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尹勋、蔡衍、羊陟并称为“八顾”;范滂为汝南俊彦、汉末清流名士。
范滂事迹的完整官方正史记载,出自南朝宋范晔所著《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第五十七》;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七》以编年体体例对其事迹予以佐证。二者均属二十四史或官方钦定正史,具有极高的史料权威性。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少厉清节,品行高洁,为州里乡邻所信服,后被举荐为孝廉、光禄四行,跻身仕途。
太守宗资早已听闻范滂之名,恳请其担任功曹,将郡中政事托付于他。范滂任职期间,严于律己、整顿吏治,疾恶如仇、坚守原则。凡品行违背孝悌之道、行为不循仁义之规者,皆被他驱逐出境。同时,他极力举荐品行高洁、有特殊气节之人,提拔出身寒微却有才德之士。
范滂后来被释放,南归故里。启程离开京师时,汝南、南阳两地的士大夫前来迎接他的车马竟有数千辆之多。一同被囚禁的同乡殷陶、黄穆,也得以赦免,与范滂一同归乡,始终护卫在范滂身边,代为应对宾客。范滂回头对殷陶等人说:“如今你们跟随在我身边,只会加重我的祸患。”遂劝说二人离去。
建宁二年,朝廷紧急追捕范滂等人。督邮吴导抵达该县,怀揣诏书,关闭传舍,伏在床榻上痛哭不止。范滂听闻此事,叹息:“这必定是为了我而来。”随即主动前往县衙投案。县令郭揖大惊,当即解下印绶,劝说范滂与自己一同逃亡,并说:“天下如此之大,您为何偏偏留在此地,自投罗网?”范滂答道:“我死之后,祸患便会平息,怎敢因我的罪过连累您,又让老母亲流离失所呢!”
范滂的母亲前来与他诀别,范滂对母亲叩首说:“弟弟仲博孝顺恭敬,足以供养您安度晚年,我便跟随龙舒君(范滂之父)共赴黄泉,生死各得其所。恳请母亲割舍这份母子之情,不必为我增添悲伤。”母亲含泪说道:“你如今能与李膺、杜密齐名,即便身死,又有何遗憾!已然拥有了美好的名声,又想求得长寿,二者岂能兼得?”范滂跪地接受母亲的教诲,拜了两拜,与母亲诀别。”路过之人听闻此言,无不痛哭流涕。范滂死时,年仅三十三岁。
范滂精神在宋代的影响
范滂在宋代士大夫文化中,是极具象征意义的精神符号。他“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的担当精神,以及面对迫害时“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的决绝气节,代表了儒家士人对道德理想与政治操守的坚守,成为宋代士人群体争相效仿的典范。
《宋史·卷三百三十八·列传第九十七·苏轼》中,记载了苏轼少年以范滂自誓之事,这也是正史中唯一有关此事的记载: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这段史料的大意是,苏轼问母亲:“我若能成为范滂那样的人,母亲是否允许?”程夫人答道:“你能做范滂,我为何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呢?”这段母子的对话,在价值观塑造、家风传承、社会责任担当等方面,至今仍能给世人带来深刻启示。
苏轼自幼便以范滂为榜样,立济世之志。为官期间,他秉持范滂刚正初心,上谏朝廷纠偏政令,反对苛政扰民;下抚百姓,在杭州修水利、缓赋税,在徐州率军民抗洪保城,在密州抵制害民之法。他始终以范滂为标杆,坚守家国情怀,躬身践行利国利民之责,用一生政绩诠释了对先贤风骨的传承。
宋代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素来仰慕范滂清直气节,曾以行楷默写《范滂传》全文,成为传世书法名迹。这幅作品的创作,源于黄庭坚对范滂人格气节的深切认同。
范滂坚守道义、舍生取义的品格,与黄庭坚一生为官清正、耿直敢言、屡贬不屈的人生追求高度契合。黄庭坚秉承“当官莫避事、为吏要清心”的为官准则,如范滂以生命坚守道义、捍卫正义。黄庭坚以笔墨为媒介,借书写《范滂传》抒发自身的理想抱负与人生坚守,实现了书品与人品的完美统一。
史学界对范滂的评价
中国史学界历代对范滂均给予高度评价,其人格气节与历史贡献,被后世学者推崇。
翦伯赞《中国史纲要》(高校通用历史教材):范滂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清议派代表人物,为官清正、不畏强暴。他敢于弹劾权贵、抨击宦官专权,是当时地主阶级中较有远见、正直的知识分子,其活动反映了人民对黑暗政治的不满与反抗。他“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成为后世仁人志士立志报国的经典典故;其临刑前与母亲诀别、教诲儿子的话语,体现了儒家理想人格的崇高境界,影响深远。
确山县多位深耕地方文化与历史研究的学者坦言,范滂精神的核心绝非抽象的气节符号,而是以“澄清天下”为毕生执念的初心、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底线的不屈气节,这份精神跨越近两千年岁月冲刷,非但未褪色黯淡,反而在时光淬炼中愈发璀璨,如同汩汩清泉,滋养着一代又一代心怀家国、坚守正道的仁人志士,成为镌刻在中华文脉中的精神基因。
范滂“心怀家国、疾恶如仇、坚守正道、舍生取义”的精神,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范滂精神,不是简单的历史追忆,而是要传承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家国情怀,传承其坚守正义、不向恶势力妥协的铮铮风骨。范滂用生命诠释的忠义气节,不仅是确山大地的文化瑰宝,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精神财富,至今仍为世人指引前行方向,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彰显着跨越千年、永不磨灭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