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 珂)“多亏了你们和调解员,我人在外地,还帮我把事情圆满解决了。”近日,王先生特意打电话,向开发区公安分局体育中心警务工作站民警表达谢意。
5月15日,该警务工作站接到110指令称,有群众因房屋租赁问题发生纠纷,请求帮助。
接警后,该警务工作站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报警人王先生身处外地,无法当面协商,现场调解条件暂不具备,约定于5月17日在警务工作站进行专场调解,力求从源头避免矛盾激化。
5月17日,王先生与租客王女士如约到场。民警联合驻站人民调解委员会青警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逐一厘清纠纷原委。据悉,双方此前达成口头租赁约定,在租期届满后,双方就租赁期限、转租及租金等问题产生了分歧。王先生称房屋于4月30日已到期,指责王女士擅自转租;王女士则以双方存在情感纠葛为由,主张租期应延续至6月底,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面对这起租赁与情感双重矛盾的纠纷,民警和调解人员没有简单评判,而是从法律法规入手,释法明理、剖析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