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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我市多项政策红利加码 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本报讯(记者 刘金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发展,备受社会关注。近日,不少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我市针对高校毕业生有哪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此,市人社局积极回应,公布多项务实举措,全方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铺路搭桥、保驾护航。
  为帮助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我市鼓励企业积极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人员生活费、意外伤害保险及管理支出。
  同时,我市持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大力支持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针对国有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存在困难的情况,经审批后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支持,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供给。
  在引导基层就业方面,我市深入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万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等项目,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激励政策,鼓励更多青年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针对困难毕业生,我市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2000元补贴,减轻求职创业前期压力。
  为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我市支持毕业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免费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个人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在创业扶持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申领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资金不足的创业者,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切实缓解创业融资难题。
  我市一系列政策精准发力、红利持续释放,将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敢创业、能成才,为城市发展注入青春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