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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严打新型毒品犯罪 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赵海洋)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及8名被告人的贩卖毒品案,通过缜密侦查、精准指控,彻底斩断一条贩毒链条,首犯杨某等8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23年9月,利欲熏心的杨某盯上了“依托咪酯”暴利生意,纠集好友刘某、张某在一出租屋开辟了一条采购、加工、贩卖的贩毒黑链条。三人分工明确,有人从郑州、青岛、周口等地偷偷采购“依托咪酯”原料;有人将原料与电子烟油混合,手工加工成电子烟弹;还有人负责联络买家,把这些“毒弹”销往驻马店等地,靠着电子烟的伪装牟取非法暴利。杨某、刘某、张某三人先后向犯罪嫌疑人程某等人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630个,获利16.98万元;杨某、刘某还另行贩卖358个,获利8.65万元。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赵某、贾某、葛某等5人,全然不顾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通过犯罪嫌疑人赵某昊(未成年人)牵线,从杨某等人手中拿货后加价转卖,形成了上游加工、中游批发、下游零售的完整黑链条。其中,贾某、葛某、刘某3人,多次向未成年人贩卖。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电子烟弹,经专业鉴定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2024年4月19日,案件移送该院审查,面对铁证,8名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虽承认贩卖电子烟弹,但对烟弹称重、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并一口咬定“不知道卖给了未成年人”,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惩罚。
  承办检察官秉持严谨的办案态度,全面梳理案卷,逐笔核查交易记录、扣押清单,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对电子烟弹进行鉴定,调取犯罪嫌疑人的微信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及未成年人指认笔录等关键证据,逐一破解疑点难点,确保每份证据都经得起法律检验。同时,检察官还耐心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宣讲“依托咪酯”列管规定和贩卖毒品罪的法律后果,一点点击溃他们的心理防线。最终,8名犯罪嫌疑人均承认了犯罪事实。
  2024年11月4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等8名被告人多次贩卖含有国家管控第二类精神药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部分被告人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情节更为恶劣,依法应从严惩处。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作出判决,8名被告人均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