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就是优化治理,邻里和睦才能振兴乡村。”近日,在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一场案件听证会上,省人大代表王宁在听取完案件办理全过程后,由衷地为检察机关的工作点赞。
2024年,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是两家邻里长达20多年的土地心结。若仅就案办案,虽然可快速结案,但深层次的矛盾纠纷恐将继续存在。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主动将案件情况向长期关注基层治理的王宁汇报,寻求监督与智慧支持。
王宁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不就案办案、着力化解根本矛盾”的工作思路。
“农村此类矛盾纠纷,症结往往在‘气不顺’和‘利不清’。办案不能只算‘法律账’,更要算清‘人情账’‘长远账’。我建议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充分联合基层调解组织,从厘清历史脉络、明确权责归属入手,帮助双方真正解开心结。”王宁说。
之后,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吸纳建议,将工作重心从审查起诉转向矛盾纠纷化解。同时,联合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解组多次进村入户,既讲清“殴打他人需负法律责任”的法理,又讲透“远亲不如近邻”的情理,还实地查看,着手厘清模糊的土地边界。
王宁持续关注进展,适时提出“划定界限后最好有书面协议和实物界桩,以免再生枝节”的务实建议。最终,在多方努力下,争执多年的双方不仅达成了刑事和解,还在现场签订了边界协议,立了界桩。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特别邀请王宁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背景、矛盾纠纷焦点及化解过程。王宁在发表意见时,再次强调了检察机关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追求实质正义的积极意义:“这个案子检察机关没有停留在程序终结上,而是推动问题实际解决,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这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2025年3月,综合全案情况,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王宁在回访中感慨:“作为人大代表,参与和见证这样的检察履职过程,意义重大。这不仅是监督,还是共同解决群众难题的实践。检察机关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将人大代表的‘民间智慧’转化为‘司法效能’,实现了履职效果的最大化,这样的互动模式值得深化和推广。”
此次履职经历,正是人大代表将乡村治理实践经验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的典范。人大代表的治理视角与检察机关的法治专业相结合,共同推动个案矛盾纠纷化解与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双赢,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更坚实的法治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