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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8日
解除合同公告
  出租方:驻马店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驻马店市金榜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7年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的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时代金源广场2号楼第三层楼顶外墙立面物业,用于广告发布,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现因租赁期限已届满,且乙方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行为。甲方现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公告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请乙方于见报后15日内与甲方联系办理场地交接、费用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