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朱可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和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对该院承办法官高效、便捷、耐心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2012年,吕某和张某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两人生育一女,在女儿几个月大时,父亲张某外出离家,音信全无。10多年间,女儿一直跟随母亲吕某在其娘家生活,吕某独自抚养孩子至今。现如今张某突然现身,因女儿从未见过张某,与其没有感情基础,吕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本案的处理,关乎着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能一判了之,在详细了解双方的工作、收入等情况后,通过联系双方得知二人均在外地,短期内无法回来。为让双方少跑腿、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下,承办法官采用互联网庭审,将双方“聚”到一起,通过视频连线,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情法并用,向张某阐明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向张某表明吕某多年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种种不易,并在抚养权上,多次征询女孩的意见。最终,双方都有所触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愿意每月按时支付女儿抚养费,吕某同意女儿和张某亲属接触,协助张某行使探望权,这场抚养权和抚养费争议在屏幕两端的温情对话中圆满化解。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提醒双方,要陪伴和呵护孩子。吕某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后更要悉心照顾孩子。而张某作为孩子的父亲,除依法支付抚养费外,也要经常探望、关心孩子。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让孩子过得幸福快乐。
据介绍,该院将继续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持续深化“线上+线下”协同调解机制,充分依托多元数字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