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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请牢记
  一、要严格控制使用性质。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
  二、要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墙和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区域和非住宿区域进行防火分割。
  三、要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四、要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要违规设置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五、要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要定期清理油烟管道。严禁违规实施装修、电焊等动火作业,住宿人员不得卧床抽烟。
  六、要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在疏散走道、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
  七、要严格落实电线保护措施。场所内所有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八、要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建筑物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九、要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飞线”充电。
  十、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熟悉逃生路线和消防器材使用。
  (摘自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