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审批同意,未进行危害辨识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3.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临时电源、元器件和线路不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5.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未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识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6.临时用电设施未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或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7.临时用电线路绝缘性能、架设高度、埋地深度、套管防护等敷设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8.行灯电压超过36伏,或在特别潮湿环境下临时照明行灯电压超过12伏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9.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未有防雨措施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10.临时用电作业时间超过15天的,不准临时用电作业。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