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洪友)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曾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多家药店进行回访时发现,除被依法注销的药店外,其余药店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已全面更新且真实有效,执业药师到岗率达100%,经过专项整改,县城药店“影子药师”乱象已明显改善。
3月,该院检察官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中,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一批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数据。
随后,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和人工复核,发现辖区多家医院工作人员全职在医院上班的情况下,又在县城10多家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资格并“挂证”,充当“影子药师”,其所“挂证”的零售药店在并无其他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处方药。
根据相关规定,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按规定配备与经营范围和品种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保障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零售药店设置“影子药师”,导致处方药审核形同虚设、专业用药指导严重缺乏,威胁了群众用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存在问题的零售药店第一时间进行督促整改,并对辖区所有零售药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同步开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举报电话,建立政企约谈、药师“阳光执业”公示等制度,开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中,行政部门对存在“影子药师”的药店,注销10家,核减处方药经验管理范围3家,督促召回或变更执业药师12家。
为推动源头治理,该院还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大数据筛查+人工核查+定期复查”的动态监管机制,严防“影子药师”问题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