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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认真落实国防政策 加强人防工程监管
  本报讯 (记者 田瑞德 )近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成立督导组赴新蔡县、泌阳县等5个县,对2020年~2025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不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经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应当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金额根据当地易地建设费标准及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具体金额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书为准。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督导组从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收缴、行政执法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座谈、现场问询、查阅档案资料等,与各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就人防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交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督导组指出,要根据本县实际需求,既要加大做好人防工程的“批、建、维、管”前半篇工作,更要进一步做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后半篇文章。要加大对人防工程建设跟踪督导力度,扎实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行政执法政策落实,推动国防动员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