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规范隐形眼镜市场
  本报讯(通讯员 孙嘉慧)近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隐形眼镜行业治理,切实守护消费者“心灵之窗”。
  2024年9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个别商家存在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美瞳”、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行为。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人体直接接触,违规销售该产品可能会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初步调查后,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立案调查。
  检察官运用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将辖区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数据和经营眼镜相关企业注册信息数据进行横向比对、碰撞,筛查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店3家。同时,根据筛查的情况,深入辖区学校周边商店、美妆店、饰品店等场所,针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销售许可、购入、售卖、监管等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店铺存在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未建立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
  针对调查的问题,该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排查辖区相关店铺,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行为依法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专项活动,对全县眼镜店进行摸排检查,要求不合规经营商家及时整改,下架“美瞳”和隐形眼镜等违规销售的医疗器械类产品。
  2025年1月1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至目前,已检查商户32家,发放明白纸 150份,签订承诺书32份,对3家存在问题的店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近日,该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效果“回头看”。
  经现场查看,县城相关店铺均建立完整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所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也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3家存在问题的店铺已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隐形眼镜行业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