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 倩)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向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在该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小峰(化名)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曾多次实施盗窃,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承办法官调查小峰过往经历发现,其父母虽然为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条件,但因忙于工作,对其缺乏关心、疏于管教,未能及时制止其不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小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承办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小峰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父母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