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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
浅谈新时代基层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陶文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笔者认为,基层人大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过硬的政治素养。基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良好的道德修养。基层人大代表必须要坚守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坚持道德底线,保持做人本色。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名利观,自我控制个人欲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克服“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贡献比索取”“不比服务比名利地位”的不良攀比思想,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表率,展现新时代基层人大代表风采。
  较强的法治观念。基层人大代表作为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者、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代言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法治观念。因此,基层人大代表要主动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要模范守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纪律的红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要自觉用法。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得到正确有效实施,确保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实现。
  勤奋好学的思进意识。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型社会,信息化传输速度不断加快。因此,基层人大代表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不断丰富自身知识技能储备,把提升自身知识本领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补足知识盲区、能力短板,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行家里手。
  强烈的责任担当。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崇高而神圣的政治责任。基层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率先垂范,践行职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聚焦身边群众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充分利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多提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建议,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谋发展之举,做到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位敢为、在位有为。
  牢固的宗旨意识。新时代新征程,基层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人大工作活力之源和代表履职尽责之基。通过进家履职、进站履职、亮身份履职等方式,用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愿望,提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紧贴民生实际要求的议案和建议,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愿,我有所为,切实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扎扎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中国式现代化和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