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西平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25年3月14日0时起,启用4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实施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
1.西平县G107二郎段西侧非现场执法点G107(K985+100-K985+650)(单向)。2.西平县X022师灵镇牛集村东X022(K22+100-K22+500)(双向)。3.西平县 G345 专探乡庄王村西 G345(K1014+900-K1015+400)(双向)。4.西平县S525人和乡郭应村北S525(K64+300-K64+800)(双向)。
二、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地址
依据交通指示牌,超限车辆请前往指定的固定检测站接受处理。
自2025年3月14日0时起,经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主动到指定的固定检测站卸载超限货物并接受处罚,按照联合执法程序处理。未进入指定的固定检测站卸载超限货物的货运车辆,由西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监控设备记录资料,按照《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