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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年金保险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等)的主要险种之一。
  年金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经济收益。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分为三种:终身年金保险,一般投保人是单位或团体,被保险人是其在职人员;定期年金保险,在合同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生存为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终止;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为保险对象,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共同生存为条件给付保险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险终止;或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办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年金保险和人寿保险的作用正好相反。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因过早死亡而丧失的收入提供经济保障,而年金保险则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如果一个人的寿命与他的预期寿命相同,那么他参加年金保险既未获益也未损失;如果他的寿命超过了预期寿命,那么他就获得了额外支付,其资金主要来自没有活到预期寿命的那些被保险人缴付的保险费。因此,年金保险有利于长寿者。
  从本质上讲,年金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而是人们通过寿险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它代表年金合同持有人同寿险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当投保客户购买年金时,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收益保障。当然,保障的内容取决于投保人所购买的年金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