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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数字检察助力民事诉讼监督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四超 曹源源)“公司资产和银行账户解封后,资金往来顺畅,打消了合作伙伴的疑虑。”近日,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4年9月,该院通过调取撤诉案件数据与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案件等数据比对发现,县人民法院办理的郭某诉河南省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郭某撤诉后未及时解除涉案企业财产保全措施,可能存在超期冻结违法情形,遂依职权对该案开展监督。通过调阅原案审判卷宗和走访调查,检察官确认,该企业被起诉后,原告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县人民法院按照诉讼标的额作出依法冻结该企业资产及银行账户的裁定。
  然而,在2023年8月郭某撤诉后,县人民法院未及时依法解除保全措施,涉案企业价值65万元的资产和名下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往来账款因账户冻结流动不畅,生产经营和声誉受到影响。该企业因缺乏诉讼意识,未主动到县人民法院申请资产解封。
  据此,该院向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县人民法院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将该案提交法检联席会商监督案例进行进一步研究学习。
  “我们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了财产保全措施不规范情形专项排查,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依法及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并有针对性地对财产保全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切实彰显法律权威,保障群众、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法检会商会上介绍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主动接受监督,强化依法执行,提高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