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树恒)“我认识到了错误,现在就转钱。”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劳务工资案,被执行人当场交付执行款8491元,5名农民工讨回了应得的薪资,切实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3年,陈某、吴某、杨某等5名农民工受雇为包工头王某做工,完工后王某迟迟未支付工资,陈某等人于2024年1月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在该院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支付期限。然而,王某在协议生效后,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陈某等人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一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024年6月,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全面调查其财产情况,但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在电话联系王某无果后,前往其户籍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该院依法对王某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同时进一步深入调查、多方寻找,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严肃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从法、理、情多维度入手,劝说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辛苦付出却未获得报酬的艰难处境。最终,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向陈某等5名申请执行人给付了剩余的劳务费8491元。
此次成功执结农民工讨薪案件,彰显了该院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具体体现。“我们将积极践行‘如我在执’的理念,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做到快立、快结,让更多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该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