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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督促764万元保证金储存到位
  本报讯 (通讯员 孙嘉慧 毛慧新)“我们已对本年度及上年度在建工程项目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改,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近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
  2024年7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支持农民工起诉索要工资报酬案件中发现,该施工工程企业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相关企业因保证金储存不规范被处理,影响企业发展。
  “其实大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是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检察官说。
  为及时准确筛查掌握情况,检察官调取了辖区近两年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与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基本信息数据导入监督模型,发现2023年以来辖区共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55处,其中储存保证金(或提供、更新保函)的企业有16家。
  据此,该院于8月8日立案,随即召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及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目前困境及解决思路,确保工资保证金缴纳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月31日,该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未依法足额储存保证金的项目企业进行处置,对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因经营困难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做好具体指导。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依法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10月22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该局在全面排查后,已督促14个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保函保证或直接储存保证金764万元;对已经完工的两个项目进行规范提示;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管指导。
  11月18日,该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跟踪落实检察建议座谈会,现场查看企业提供保证金支付保函、储存保证金账户等情况。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存均符合相关规定,整改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