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文婷 龚旭阳)“我非常感谢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悉心帮助。”近日,小陈(化名)对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小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小陈平时表现较好,到案后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小陈在帮教期间表现良好,顺利通过了考察期。
11月7日,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对小陈展开跟踪回访。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与小陈面对面谈心交流,详细了解了小陈近期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小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解答,并告诫小陈要吸取教训,正视过去的错误,珍惜法律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