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孙嘉慧 曹源源)“围栏和摄像头都安装好了吗?冬季是盗窃案件高发期,要加强线路巡查……”近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孟庆胜到河南安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提醒企业做好防盗措施。
河南安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架设和维护线缆设备的小微企业。今年4月,该公司提供服务的片区经常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有线电视收不到信号。技术人员排查后发现,公司架设的线缆线有多处被剪断、截取,因此无法正常收视,遂报警求助。县公安局经初步侦查,锁定该公司离职人员李某、楚某和经营废品收购生意的贾某为犯罪嫌疑人。
经查,李某和楚某离职后无固定生活来源,听说电缆线的铜芯很值钱,便打起了“老东家”的主意。1个月内,李某和楚某多次驾驶汽车到各乡镇实施盗窃,装车运回家中后将电缆线的外皮烧掉,剩下的铜芯卖给收废品的贾某。在此期间,二人利用曾在公司工作时了解的信息,专门避开用户密集区间,先后29次盗窃均未被发现。
李某、楚某、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电缆线和收购铜芯的事实。但被盗的电缆线有粗、细两种,且外皮被焚烧、铜芯已被销赃,具体长度无法确认,犯罪数额难以认定。
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召开检警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组织侦查实验评估失窃电缆线的长度。因作案时间集中在1个月内,且发案地点相距不远,电缆线型号一致,经多次勘查确认,被盗的粗、细两种电缆线长度基本一致。侦查人员对扣押的两种电缆线截取称重后得出每米铜芯重量,结合贩卖铜芯的总重量,计算得出李某、楚某共盗窃粗电缆线30184.65米、细电缆线29911.45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
5月30日,该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积极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一体推进办理、说理、治理,认真听取被盗公司诉求,向犯罪嫌疑人讲清关于退赔退赃等法律规定。李某、楚某、贾某向被盗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3万元,并取得该公司谅解。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将李某、楚某、贾某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楚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我们将继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结合所办案件,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坚持开展涉企案件定期联络走访,以深入细致的检察履职,助推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平安健康发展。”该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