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耿 雨 龚旭阳)为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整治“散乱污”企业,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环境污染犯罪属地乡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该院检察官在办理耿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属地乡镇政府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职责方面存在未能及时、有效排查整治取缔本辖区“散乱污”企业的问题。该院针对属地乡镇政府存在的问题依法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属地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及时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取缔工作。
“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取缔工作,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出书面回复。”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政府负责人说。